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办事处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郑州高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办事处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2017年1月1日(含)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能够胜任加班、夜班、出差等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9:00—3月3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2017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4日18:00。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没有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7年3月5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5日下午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所有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3月5日18﹕0 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如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7年3月9日8:00至3月12日9: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缴费完成后,于2017年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一楼)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3月5日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http://zzgx.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网站上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来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站上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同底板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拟面试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拟面试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来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站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确认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站上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录取聘用
(一)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主要分配至高新区各办事处基层一线工作。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四)试用期满后由人事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办理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主要参考《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同时参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二)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等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0371-65345801 0371-6534580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371-56770966
电子邮箱:zzgxqzp@163.com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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