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725/2017-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郑外侨〔2017〕8号 | 成文日期:2017-02-13 | 发布日期:2017-02-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教育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直企事业、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河南省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工作的通知》(豫外侨〔2017〕3号)精神,为进一步严格程序,做好 2017年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归侨、侨眷学生的身份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身份认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和认证要求
1.郑州市户籍的归侨侨眷考生,参加中招的由郑州市政府外侨办负责认证,参加高招的将所需材料交郑州市政府外侨办受理后由省政府外侨办负责认证。
2.非河南省户籍的归侨侨眷考生须持户籍所在地省(市)级侨务部门证明,再按程序申报。
3.《河南省归侨侨眷考生证明信》和《郑州市归侨侨眷考生证明信》仅限考生2017年参加中招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使用,复印无效。
二、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
1.已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由申请人提供考生本人的归侨证或侨眷证、居民身份证和在校证明。
2.考生本人不是侨眷,但父母一方具有侨眷身份,且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须提供父母的侨眷证、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相关材料及考生的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荣誉称号的认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未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考生,须按照《河南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豫外侨〔2014〕12号)有关要求认定其归侨、侨眷身份后,再按上述要求申办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均需采用A4纸格式(可粘贴到空白A4纸上)。
5.建立个人诚信声明制度。在确认归侨侨眷身份前和办理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时由监护人及考生共同签署《个人诚信声明书》(可在省政府外侨办或市政府外侨办网站上下载),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连同《河南省归侨侨眷考生证明信》或《郑州市归侨侨眷考生证明信》计入个人学籍档案。
三、身份认证的工作时间
参加2017年高招考试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工作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中招考试工作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国内侨务处。
单位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3号楼618室
联系电话:67172553、67183553(传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郑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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