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257/2017-00064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粮食/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农业,粮食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0 | 发布日期:2017-0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7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