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所召开商品房明码标价价格政策提醒会

索 引 号:760237203/2017-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关 键 词: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会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21发布日期:2017-02-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物价所召开商品房明码标价价格政策提醒会

 

    2月21日上午,区物价所召开商品住房明码标价政策提醒会,我区河南嘉韵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等16家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对各房地产企业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指出和点评。
    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价格政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守法,增强自律意识,不得出现下列行为: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未按规定实行一价清制度,违规收取水电气暖、有线电视开户费等违反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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