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畜牧中心“四举措”全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索 引 号:F70640037/2017-00007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产品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中牟县畜牧中心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21发布日期:2017-02-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畜牧中心“四举措”全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落实、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全县畜产品安全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中牟县畜牧中心结合全县畜牧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积极筹备,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牧中心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中牟县畜牧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中牟县畜牧中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发挥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创建工作的稳步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全县畜产品监管工作实际,将本次创建工作列入2017年工作重点,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满足畜产品安全监管需要,推进创建工作进程。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微信、条幅、LED屏、固定广告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做到人人皆知,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确保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有关要求,建设“食安中牟”,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两项责任”落实,强化突出问题治理和全程风险管控,强化信息体系建设和共治共育,加快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全县畜产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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