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摆花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7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21发布日期:2017-02-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摆花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摆花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摆花项目

2.2项目编号:YZGJZ2017022001

2.3项目地点: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B区。

2.4项目概况:

1)园区主要出入口及市政桥梁摆花面积约2.0h㎡,约摆花124万盆;

(1)园区主要出入口广场及周边空地为重点摆花位置,达到迎宾效果;

(2)园区周边市政道路、14座桥梁衔接处摆花。

2)园区内部摆花约2.2h㎡,约摆花136万盆;

(1)园区内部节点广场人流集中部分摆花,烘托热烈范围;

(2)园区内道路转角、建筑入口、大草坪等空地摆花。

2.5招标范围:对原主体设计单位的摆花方案进行深化设计且深化设计方案须取得原主体设计单位认可,主出入口及市政路桥、园区内部节点等部位临时摆花及养护(养护时间为8个月)。

2.6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具体情况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摆花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各单位均可就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 报名需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誉相关证明等材料等。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上述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焦女士

电    话:0371-56567241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7室

联 系 人: 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xingdadailibu@163.com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 标段一.jpg
  • 标段二.jpg
  • 标段三.jpg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