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申报郑州市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通知》(郑旅〔2016〕48号)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推荐,郑州市旅游局审核,确定了全市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25家(见附件)。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应根据《郑州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负责本地区试点单位的组织实施和总体协调工作,对照试点单位提交的《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书》,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及时向市旅游局报送试点工作情况简报,报送到邮箱zzlybzh@163.com。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试点单位应对照《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标准》逐条研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查找不足,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实施。
三、试点单位应根据《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标准》的要求,成立试点领导机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研究标准化试点的具体工作内容,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联系人:刘春香 习新春
电 话:0371-67188103 传 真:0371—67188039
邮 箱:zzlybz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