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636/2017-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散煤治理 | |
文 号:广政〔2017〕10号 | 成文日期:2017-02-16 | 发布日期:2017-02-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
为做好我镇散煤治理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广武镇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广武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广武镇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荥阳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燃煤污染进行治理,有效解决我镇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洁净型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大幅度减少燃煤散烧污染;加强散煤销售点执法监管,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为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我镇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散煤复烧,大幅降低燃煤污染。
三、重点任务
工作重点主要是以罐装气解决炊事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规划实施天然气供给。以“电代煤”和高效节能炉具解决冬季采暖问题。2017年高效节能炉具使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现有燃煤户的“电代煤”“气代煤”替代工作。
1、合理布局罐装气网点。加大罐装气站点建设,规范西苏村、茹固村加气站,满足农户炊事能源需求,最大限度由罐装气替代解决。
2、推进实施“电代煤”。鼓励农户采暖实施“电代煤”,按政策对农户购置采暖设备和采暖季用电进行补贴。
3、大力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针对燃料多样化的特点,推广使用热效率在70%以上、供暖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的高效清洁燃烧炉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长范超杰任组长,镇长助理任丙强为副组长的广武镇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制定散煤治理的政策和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散煤治理的强大合力。
大气办按照散煤治理时间节点,做好督促、协调工作;负责散煤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工商质监所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无照经营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负责清洁型煤等洁净燃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做好燃煤单位煤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
环保所牵头做好全镇工业企业“气代煤”、“电代煤”和洁净燃料替代工作。
食药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业的用煤监管治理。
村镇办负责镇区用煤商户的取缔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行政执法部门在燃煤散烧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为;严厉查处流动售煤贩和流动售煤车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散煤治理的正面舆论引导,加大对“气代煤”和“电代煤”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我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