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5881008/2017-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2 | 发布日期:2017-0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明港办事处从民生角度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降低群众上访、重访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领导重视。办事处始终坚持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认真落实信访“一岗双责”,明确信访领导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研判分析信访难题,确保出现信访问题有人对接、有人负责、有办法化解。
二、坚持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对于群众提出合理的信访诉求,能在当场解决的尽量在当场给予及时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一方面给来访群众说明原因,耐心做好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另一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问题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及时给群众满意答复。
三、坚持不合理诉求教育引导到位。对于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一方面是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从思想上、情理上、政策上与信访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用真情、动真心做好群众的心理沟通疏导工作,解开其思想症结,取得信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扎实做好政策宣传、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正确引导信访群众利用诉讼、调解等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使他们依法表达诉求,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四、坚持帮扶救助到位。对于各种原因导致信访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办事处致力于用公心、用爱心、用真心去帮扶化解,在解决其合理信访问题的同时,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采取经济帮扶、应急救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走访慰问、咨询服务等方式,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转换信访群众的思想,进而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