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郑州市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人员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005254042/2017-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建文〔2017〕20号成文日期:2017-02-23发布日期:2017-02-23
体    裁:通报生效日期:2017-02-23废止日期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郑州市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人员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基基础检测工作质量,提高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整体水平和从业人员检测能力,2016年4月、10月我委分别组织开展了两次地基基础检测人员能力验证考核,现将情况综合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市检测行业从业人员常态化考核机制和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需要,我委于2016年4月至5月、10月至11月共分两次在郑州市基桩检测考核基地对全市22家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进行了人员能力验证考核。考核分为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两部分,考试科目包含基础操作、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检测5项。  二、考核结果  根据本次考核结果,结合历年我市地基基础能力验证通过人员情况,特此公布:   1.郑州市地基基础检测人员能力验证通过情况。  2.河南省建科建筑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惠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因能力认证超声项目无人通过,截至下次能力验证通过之前暂不能在郑州市范围内开展地基基础超声检测工作。  3.郑州正大地基基础检测有限公司、河南省建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因能力验证通过人员不足,截至下次能力验证通过之前暂不能在郑州市范围内开展地基基础检测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凡在郑州市开展地基基础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均应确保检测人员通过相应科目的能力验证考核。现场检测持证上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岗人员必须保证1人通过静载荷试验能力验证,其余人员可持现场人员证上岗。  2.各机构应加强检测人员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严格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现场学习观摩,确保新进人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  3.各机构应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豫建〔2016〕127号)中的检测资质标准,尽快满足检测人员数量的要求。  4.市质监站应对检测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检测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应及时记录,并视情节对其能力验证通过资格进行相应处理。  5.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要求,严禁一切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各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检测质量意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认真按照有关检测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经主管部门确认的专家论证意见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  附件:郑州市地基基础检测能力验证通过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 郑州市地基基础检测能力验证通过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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