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7-0000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 | |
文 号:牟安委办〔2017〕13号 | 成文日期:2017-02-23 | 发布日期:2017-02-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7-02-23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安委办〔2016〕60号)工作要求,确保依法查处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任务,现就进一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加油站(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牟安委办〔2016〕60号)工作布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行动,扎实开展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受市场需求、利益驱动的影响,非法加油站(点)安全监管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办)、安委会有关单位务必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责任,切实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分类建立详实台账,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处罚。加强现场监管,认真调查取证,及时将排查出来的非法加油站(点)情况汇总后上报当地政府,建议公安、工商、商务、规划、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做到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推进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工作深入开展。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排查不彻底、查处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