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0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高龄津贴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2 | 发布日期:2017-02-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充分认识,规范化运作。充分认识高龄津贴发放年审工作的必要性,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够享受此项政策。采取属地管理原则,防止出现漏报、虚报、误报、晚报的情况,确保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二是大力宣传,多样化服务。通过张贴通知、电话联系等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老年人知晓年审工作。采取多样化服务,老人自行到社区接受年审、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年审、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家属,采取邮寄老人持有当日报纸的照片等方式进行年审。
三是建立台账,动态化管理。逐人建立高龄老人基本信息台账,全面掌握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对于未参加年审的、死亡的、新增的要及时登记具体的相关信息,确保老人真正领取到高龄津贴,杜绝高龄津贴被子女或其他人领取使用的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