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2948/2017-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档案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 | |
| 文 号:登档〔2017〕2号 | 成文日期:2017-02-23 | 发布日期:2017-02-24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惠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免去其档案保管利用科科长、兼现行文件利用科科长职务;
乔凤玲同志任档案保管利用科科长,免去其宣传科科长职务;
高淑红同志任宣传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丽君同志任现行文件利用科科长。
登封市档案局
2017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