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1096/2017-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航空港区分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4 | 发布日期:2017-0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更好地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更好地监管治理,2月20日至2月24日我局开展了地铁站电梯专项检查活动,稽查科对辖区内新开通的地铁站内的电梯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技术管理员杨镒成的陪同下我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人员,对辖区内新开通的地铁站内的电梯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二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是否配备专职电梯操作人员;三是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或停用情况;四是电梯档案管理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五是电梯的三角钥匙是否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六是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是否经常进行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七是电梯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八是电梯维保合同的签订情况,是否认真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定期保养,并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在这检查中发现了此单位做的比较好的地方,比如此单位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及落实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建立了安全技术档案。但也发现了此单位存在的部分问题:电梯轿厢内张贴警示标志、未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等问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对其错误进行指正责令其整改。
我单位将以本次对地铁站的电梯检查为基础,严格要求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对电梯安全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梯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督指导、日常电梯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