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每个乡镇都要有寄宿制小学

  • 索引号:005252266/2017-00126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义务教育工作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科技,教育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2-26
  • 发布日期:2017-02-2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每个乡镇都要有寄宿制小学

    2月21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编制“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按照要求,各地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今后,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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