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东政[2017]23号成文日期:2017-02-27发布日期:2017-02-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东华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7年2月27日       

 东华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9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明显增多,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全面禁止新建不符合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

(二)强化燃煤污染控制

2、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1)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建成区的燃煤替代工作,力争实现辖区全域无散煤使用, “电代煤”、“气代煤”进度达到90%以上。

(2)2017年6月底前全镇所有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3、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加快煤矿建设与改造,完善煤炭精选设施;强化煤炭质量管理,控制高硫高灰煤开采,加强对生产领域煤炭质量监管,到2017年底,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

(三)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按照淘汰一批、转型一批、替代一批、转移一批、改造一批的总体要求,在做好末端治理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

4、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落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环保准入条件,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郑州市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对水泥、碳素、电解铝、氧化铝、耐火材料、砖瓦窑等重点行业开展落后产能淘汰。

6、压缩过剩产能。强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7、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17年6月底前,建设水泥行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2017年6月底前,开展碳素、电解铝、氧化铝等行业综合整治,建设废气梯度与循环利用试点工程,烟气量减少50%以上,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耐材行业全部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的,一律予以淘汰;依法淘汰煤气发生炉。

8、生物质锅炉强化管理。

(1)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全面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设施,安装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相关要求。引导鼓励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一步改用清洁能源。

(2)配套建设有天然气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单位日常应使用天然气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仅作为备用锅炉,启动时须报镇政府和环保所备案。

9、开展天然气锅炉脱硝改造。新建天然气锅炉应采取低氮燃烧和烟气循环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天然气锅炉逐步实施低氮燃烧和烟气循环改造,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1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按照2017年《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研,全面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郑州市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行高效油气回收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措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

(2)按照省环保厅统一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1、扩大重点行业监控范围。2017年6月底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耐材、砖瓦窑、陶瓷、冶炼等行业以及烟囱45米以上的高架源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市级环保部门联网。

1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13、全面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于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8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14、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公开,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15、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

(1)火电行业、钢铁、水泥等主要“高架源”企业必须具备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要载明各排污口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总量、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2)严格环境监督执法,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不按证排污的,实施按日计罚。

(3)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污染治污设施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建设在线监测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动。

16、加大环境执法监管。

(1)强化网格监管。按照《河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2017年2月底前,将网格单元划分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2)每月不定期源开展随机抽查,对企业排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偷排、漏排、篡改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严罚重处,保持对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态势。

17、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2017年冬季采暖季继续实施错峰生产,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对相关行业企业实施停产、限产等错峰措施。

(四)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18、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

(1)继续开展施工工地、工厂企业、物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冒黑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

(2)加大路检联合执法力度,对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

(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监督管理,督促机动车维修单位按照大气污染要求和国家技术规范进行维修。

19、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措施。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报废。

20、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1)按国家要求实施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升级,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2)按国家要求,加油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

(3)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严厉查处并依法实施停业整顿。

(4)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力度,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业主开展年度检测,储油库和年销售在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1、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1)各类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所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必须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接入郑州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中心。

(2)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对各类施工工地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

(3)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将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违规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要列入行业“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并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严格落实冬防期“限土令”。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将土石方作业安排在冬防期外,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5)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街道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单。以平均降尘量小于9吨/月.平方公里作为控制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问责范围。

22、加强各类工地扬尘管理。

(1)辖区内施工单位要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2)细化拆迁工地扬尘管理。各拆迁工地必须制定比较详细的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并报市大气办备案。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防止物料、渣土外逸,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外逸或者遗撒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拆迁工地拆除房屋过程中应有专职监管人员,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房屋拆迁完毕后不能立即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防止扬尘。房屋拆迁完毕6个月以后才能施工的,应当在工地适当种草或采取其他简易绿化措施;因气候条件等确实不宜进行绿化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3)细化土方工程扬尘管理。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表层施工要事先洒水,确保土方开挖过程不起尘;开挖土石方应有专职监管人员,现场内必须定点撒水降尘。

(4)细化房建工地扬尘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23.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1)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清扫、冲洗的机械化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逐步提高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对S323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

(2)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修复。

24、强化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所有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场工业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所有新建各类物料、废渣、垃圾等堆放场所,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库等方式实施建设,确保环保验收达标后使用;(2)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3)所有露天堆放场所物料传送部位,必须建立密闭密封系统,确保运输过程无泄漏、无散落、无飞扬;(4)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落料卸料部位,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确保生产作业不起尘;(5)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确保堆场和道路整洁干净;(6)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

25、开展“全城清洁”行动。一是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26、严控沙尘影响。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停止镇域范围内所有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五)低空面源污染防治

27、控制餐饮油烟污染。

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28、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和完善三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

29、防止焚烧垃圾。加强综合治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

(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

30、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

(1)按照郑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要求,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

(2)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和程序的通知》(郑防领〔2016〕3号)要求,根据管控指令,启动相应的管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和能力建设

31、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根据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源类、污染物区域等不同类别,编制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变化信息的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

32、开展环境容量与承载力研究。科学衡量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大气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33、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研究。对臭氧生成机理及挥发性有机物来源量化研究,通过开展基础调查与环境采样分析,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制定科学治理措施,有效降低臭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

成立领导组:

组      长:孙卫杰     党委书记

            李俊锋     镇     长

常务副组长:岳少宗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全体班子成员

成      员:牛占令     经济发展办及安监办主任

            李泉贵     党政办主任

            李广兴     村镇规划管理中心主任

            李新泽     城乡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克洪     信访办主任

            韩银燕     文化中心主任

            王西权     农办主任

            王太山     林站站长

            马冠强     计生办主任、食安办副主任

            曹  璐     公路站站长

            袁有军     畜牧站站长

            李昱博     消防站站长

            刘建立     安监所所长

            甄晓强     环保中队队长

            姚志轩     教育组长

            梁宏敏     煤炭科科长

            付晓珠     药监所长

            吴鹏飞     电管所所长

            郭艳红     工商质检所所长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牛占令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执法

成立联合执法组,主要成员由镇工业办、环保执法中队以及其他相关站所构成。联合执法组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处的环境违法“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三)强化宣传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企业错峰生产、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