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党政机关门口信访稳定问题处置工作预案

  • 索引号:005252020/2017-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信访局
  • 关键词:政务,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2-27
  • 发布日期:2017-02-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省、市党政机关门口信访稳定问题处置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省、市党政机关门口信访稳定处置工作,确保省、市党政机关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稳定问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省会和谐稳定,现就省、市党政机关门口信访稳定处置工作制订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主要指在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发生的聚集、围堵、滞留缠访等干扰省、市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稳定问题。

    二、处置方法

    (一)凡发生群众到省、市党政机关门口上访时,由市信访局专职负责门口值班的副局长会同公安、信访、机关保卫部门人员第一时间了解上访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主要诉求,并引导上访人到省、市指定信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经引导、劝离无效,上访人仍滞留门口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公安部门对上访人进行教育、警告、训诫。

    (二)对于突发信访稳定问题及较大规模集体上访,省委门口值班负责同志要向市委值班室报告,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门口值班负责同志要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由首席值班员向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报告;并按照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要求通知分管副秘书长、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三)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应迅速到场,与分管副秘书长、公安、信访、机关保卫部门,以及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现场开展疏导工作,避免上访群众在省、市党政机关门口聚集或滞留。

    (四)经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会商后,确需市领导现场处置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依次按照联系县(市、区)的市委常委或分管系统的市政府领导,市委政法委书记、分管信访稳定的副市长,带班市领导,市委或市政府秘书长,市委书记或市长5个层次顺序确定并通知参与现场劝返的市领导。

    (五)经报参与现场劝返的市领导及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同意,首席值班员将处置情况以短信形式报相关市领导。市信访局专职负责门口值班的副局长将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发生的重大不稳定问题提交信访稳定“日碰头”会研究处理。

    (六)信访稳定“日碰头”会研究决定派遣重大信访稳定问题工作组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要定期将有关情况反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市委维稳办和信访局。

    三、处置方案

    参与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处置工作的市领导,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与责任单位,公安、信访、机关保卫部门共同做工作,将上访人劝离现场,引导至相应场所,接待上访代表,协调处理问题。疏散引导应按照以下方案进行:

    方案一,引导至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市信访局);

    方案二,在方案一难以实施或遇有其他情况时,将省、市党政机关门口上访人引导至市委或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指定的场所。

    四、责任分工

    1、参与处置工作的市领导:负责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发生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现场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包案解决问题。

    2、市委、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负责协调处置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发生的突发信访稳定问题及较大规模集体上访;配合市领导做好省、市党政机关门口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的处置工作。

    3、市信访局专职负责门口值班的副局长:负责在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值班,随时应对发生的信访稳定问题;向参与处置工作的市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提出有关处置工作的建议。

    4、市委、市政府值班室:通知相关市领导,市委、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责任单位,到现场处置突发信访稳定问题,较大规模集体上访以及重大信访稳定问题。

    5、公安部门:负责劝解、警告、收缴上访人员举打的横幅、标语、传单等;预防、制止上访群众冲击机关;强制带离滞留的上访人员;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取证、定性、处置。

    6、信访部门:掌握全市的不稳定问题动态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给处置工作以准备时间,掌握工作主动;对于在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发生的违法上访行为,积极宣传教育引导上访人员依法信访;全面掌握上访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主要诉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信息。

    7、机关保卫部门:负责机关大门警戒线内及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和维护信访秩序工作;协助提供处置违法上访和突发问题时的监控、录像资料;配合公安机关疏导堵门上访群众,协助实施强制措施及善后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市信访局接访大厅以外的接待场所。

    8、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与上访群众代表对话,明确处理意见,并做好现场说服教育工作,尽快将上访群众劝离现场。上访人被劝返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成立工作组深入到群众中开展工作。对上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制订解决的具体办法并明确时限;对不合理的诉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对带头的重点人员,责任单位要随时掌握情况动态,逐一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发生重复集体上访。

    五、工作要求

    (一)市委、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要及时掌握省、市党政机关门口情况,在接到报告后,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疏导工作;

    (二)市委、市政府首席值班员,市信访局专职负责门口值班的副局长,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共同配合参与现场劝返的市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值班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做好省、市党政机关门口的现场处置工作;

    (三)公安、信访、机关保卫部门以及责任单位要树立“信访为大、稳定为上、应急为要”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维护好省、市党政机关的信访秩序。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讲究工作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四)省、市党政机关门口发生突发信访稳定问题及集体上访时,在接到通知后,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直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荥阳市、惠济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在40分钟内到达;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上街区、航空港区就在60分钟内到达;登封市应在90分钟内到达。

    (五)凡因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负责任,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致使上访人较长时间在省、市党政机关门口聚集、滞留,造成恶劣影响、引发更大不稳定因素的,市委、市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在全市发生的其他堵门、堵路等信访稳定问题参照本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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