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7-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价格执法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8 | 发布日期:2017-0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执法工作,更好地实现有为有位的工作目标,区物价检查所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成绩,全面分析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做好价格执法工作的明确要求。
一、高度重视价格执法工作。全所上下充分认识价格执法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全局观念,从维护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把握并运用好行政执法的工作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更新工作理念,努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切实树立起价格执法工作的权威,充分发挥价格部门在维护社会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现行规章制度,对案件审理、工作时限、案卷归档、廉洁自律、执法责任等方面的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化、具体化,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以制度约束执法行为,树立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强化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增强素质,创新思路,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价格举报反映的问题,消除各种价格隐患,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坚持"真诚服务、温情执法"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真诚服务渗透到每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在通过制度制约执法人员勤政廉政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监督机制,筑牢廉洁自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