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53/2017-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8 | 发布日期:2017-0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市住建局出台一系列措施,强化建筑领域不良行为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结合建筑领域实际,从劳务用工、工程担保、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八个方面对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进行明确,并制定出相关认定标准,为不良行为的认定和查处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细化不良行为的报送形式和记录公布期限,不良行为信息实行月报制度,特别重大事项实行“零报告制度”,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根据不良行为造成的危害及影响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
三是公开公布对不良行为企业及人员的限制,公布期内限制或禁止其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告知制度、记录归口管理制度、网上公开制度、信息撤销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不良行为管理流程。
2月7日,市住建局对存在现场劳务管理混乱、落实用工实名制和月工资发放制度不力的企业进行了行业内通报,立即暂停其在荥承揽工程资格,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记录不良行为,有效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