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05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意见 | |
| 文 号:登煤字〔2017〕36号 | 成文日期:2017-02-28 | 发布日期:2017-02-28 |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煤管站,市矿山救护队,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2017年全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2月28日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2017年全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意见
为加强全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不断提升机电装备能力和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实现机电设备安全、高效运行,杜绝机电责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煤矿机电管理现状,特制定《登封市煤炭管理局2017年全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意见》。
强化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主体企业要加强对所属煤矿的机电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原则上每月由主体公司机电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公司所属煤矿机电隐患分析会,分析当月机电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问题解决办法。每季度至少组织对所属煤矿开展一次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检查要有方案、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二、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及采掘机械化工作
(一)各煤炭主体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致力于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示范矿井建设,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逐步全面铺开。
(二)继续强力推广采掘机械化,巩固、完善、提升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强化综采综掘的现场管理,要继续加强综采综掘职工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采掘机械化管理使用水平。
三、继续推进机电管理对标活动,提升机电基础管理工作
扎实有效推进全市煤矿机电对标活动,各煤矿要以2016年度机电对标活动为基础,制定本年度机电对标活动计划,将机电对标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动态达标。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机电对标活动,局各监管科、队每半年对辖区煤矿机电对标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现装备升级提效、节能保安
(一)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动煤矿技术进步,积极推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要继续强力推进带式输送机和辅助生产系统自动化建设,大力推广井上下固定设备远程控制、监测和诊断系统。
(二)各煤矿企业要抓住当前煤价回升的有力形势,积极推行变电所、井下主泵房、中央变电所等岗位无人值守以及重大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监测监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主体企业2017年底前要建设一个机械化、自动化矿井,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五、突出抓好关键系统和重点环节
(一)建立健全机电管理体系,足额配备机电管理人员,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创新煤矿机电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装备机械化、设备完好化、工作精细化、管理科学化、人员知识化。
(二)结合我市煤矿实际情况,局各监管科、队每半年对辖区煤矿开展一次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开展各种专项检查。
(三)各煤矿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淘汰落后设备名录,进行强制淘汰。
(四)各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文件要求,对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设备、压风设备、架空乘人装置、立井提人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电缆、胶带和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测、检验、试验。检测、检验和试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
要对高低压供电设备、防雷保护装置等进行检测、试验,未按规定检测、试验或检测、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
局各监管科、队要强化对辖区煤矿现有斜井人车、架空乘人装置、立井升降人员系统的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违章乘坐、违规操作运人设备,要加强设备日常的保养、维护、检修,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健全相关记录。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过卷和过放保护、超速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限速保护、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闸瓦间隙保护、松绳保护、仓位超限保护、减速功能保护、错向运行保护装置。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使用斜井人车的矿井要立即制定方案,改造为架空乘人装置或异型轨。
(六)强化矿井运输系统管理。各煤矿每月对运输管理制度、运输设备、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使用的运输设备、设施等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对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七)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管理。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完好,同时严格做好设备运行期间的现场管理,岗位值班人员要熟悉岗位基础知识,操作技能。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同时要做好雨季前矿井供电线路、排水管路检修及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工作,提高矿井排水抗灾能力。
(八)矿井供电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九)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各煤矿要根据本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2017年机电运输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对提升系统、架空乘人装置、带式输送机、供电设备等关键环节的重点部件和部位,制定严格的检修周期标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机电运输设备带病运转。
六、强化停工停产期间岗位管理
各煤矿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局各监管科、队要督促辖区煤矿加强对主提升机、主通风机、架空乘人装置、供电系统等重要设备的检查、检修。同时加强各岗位值班人员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设备。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对提升人员系统运行情况至少检查1次,副井绞车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必须配有专职操作人员,做好值班工作。无专职司机的副井升降人员系统要严禁使用。
七、规范图纸及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一)各煤矿必须及时规范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内容。
(二)要及时对机电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报告、备件图纸等。
八、提高煤矿机电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当前煤矿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与煤矿机电从业人员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相当突出,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提高机电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适时组织煤矿机电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参观学习,培养一批能够掌握机电先进技术的业务骨干。
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