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食药所圆满完成雁鸣湖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06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1发布日期:2017-03-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食药所圆满完成雁鸣湖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为保障雁鸣湖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雁鸣湖镇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承办此次会议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餐前监督指导,餐中监督检查,餐后监督留样三个过程全方位保障。

会前,雁鸣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承办此次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对接,与其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向其提供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要求其填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对承办单位食品处理区、就餐区、食材购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加工人员食品(含原料)库房、加工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消毒等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雁鸣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用餐前对菜单进行了严格审查,对用餐原材料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快速检测8个批次,其中:农药残留检测2个批次,瘦肉精检测3个,亚硝酸盐1个,吊白块2个,检测结果均合格。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相关规定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本次食品安全保障就餐人数:1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出动执法人数8人次,圆满完成了此次会议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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