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02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通知 | |
| 文 号:登煤字〔2017〕22号 | 成文日期:2017-03-01 | 发布日期:2017-03-01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登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登防抗字〔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尽快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汛前排查检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结合实际,抓紧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切实增强预案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各煤矿要根据2016年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抢险物料和物资。
四、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和报送雨情、水情和灾情等信息。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