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地税局强化措施提升社保费征收质效

索 引 号:00525347X/2017-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1发布日期:2017-03-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港区地税局强化措施提升社保费征收质效

自社保费征收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合理调配资源,不断优化服务,加强社保费征收,促使社保费征收工作平稳推进。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领导小组,就社保争议受理及答复、现场申报缴纳及投诉处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针对五个险种分别成立缴费争议处置小组,每组成员由地税局和人社局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虚心接受缴费人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缴明白费、便利费、放心费,有效解决社会保险费缴费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防范舆情风险。

二是加强宣传,扩大知晓程度。印制并发放政策解读和缴费指南,充分利用服务大厅LED显示屏、手机纳税服务软件、微信服务平台、微博以及QQ群等多种途径,向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舆论宣传影响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程度获得社会各界对社保征收移交相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部门协作,完善数据共享。主动协调财政、社保、银行等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社保费征收实施方案和办法,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资料传递机制,不断完善和提升与县财政局和人社局等部门的信息数据交换共享质效,定期通报社保费征收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是优化服务,和谐征缴关系。严格执行导税服务、首问负责、预约办理、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领导带班等多项服务制度,切实方便缴费人;提升社保费征收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心,激励工作干劲,不断提升社保费征收工作能力水平,推动社保费征收工作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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