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积极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索 引 号:005253779/2017-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贯彻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2发布日期:2017-03-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积极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该法律将对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提升公众的知晓率,上街区文广新局于当日上午协同文化馆、图书馆及本区一镇五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参与宣传的各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滚动字幕。现场为公众发放宣传页410份。

上街区将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为群众做好各项文化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同时注重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有效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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