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9980134/2017-0000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2 | 发布日期:2017-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承担区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区运输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协调春运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运、货运、运输场站、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管理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协调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