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系列活动启动

  • 索引号:551609197/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领导活动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关键词:领导活动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01
  • 发布日期:2017-03-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系列活动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郑州市作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热潮,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郑州市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开端,形成了浓厚社会氛围。上午9时,在郑州文化馆举行了“郑州市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中共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张俊峰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东同志宣布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启动。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霞、市政协副秘书长陈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丽艳和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成员,荥阳市等县(市、区)政府领导,基层文化骨干代表,以及中央驻豫,省、市属新闻媒体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建国同志主持了启动仪式。

    张俊峰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实现了我国文化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郑州市要在全力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充分认清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当前文化领域的重要任务,高标准抓好落实。

    张部长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普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活动。各开发区、县(市)区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加以推进。上半年,各级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进行持续宣传报道。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融入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通过举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手册、开设宣传网站等,真正让保障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社会氛围,形成宣传热潮。二是要抓好学习培训。各级要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抓紧研究出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贯彻的方案和措施。制定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原原本本地研学、逐段逐句地领会,使各级深刻理解保障法的各项规定,牢牢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文化队伍学习和运用保障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规定。各开发区、县(市)区和文化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立法立规研究。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新成果、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指导,抓紧研究,及时出台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对接、符合自身实际的法规规章,以此推动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法制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启动仪式在郑州文化馆主场活动之外,还在郑州图书馆、紫荆山地铁站等处同时举行系列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宣讲保障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各开发区、县(市)区当日上午也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下一步,郑州市还将组织专家讲座、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推进郑州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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