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二七区,发布,重污染,黄色预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3 | 发布日期:2017-03-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3月3日至4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2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厅《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78号)要求和区主要领导指示,决定从3月3日12时起至3月5日12时发布二七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到期自动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各部门落实《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具体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非冰冻期)。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①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加强散烧煤管控。
②全市未建成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或限产。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 (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5)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