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单位监管

索 引 号:735498794/2017-00041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监管,食品,服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3发布日期:2017-03-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食品经营单位监管

当前我区共有有证食品经营单位1312户;

其中小餐饮单位小食品店 528户;小食品店643户;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40户;均能做到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学校食堂均能做到硬件达标,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参加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各镇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所,达到监督全覆盖,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部分存在环境脏、乱、差情况,部分餐饮单位还存在食品储存有交叉污染的情况。目前我区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还未实行统一管理,未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处于暂停状态。国家总局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出台,河南省还没有制定具体的风险分级细则。餐饮业部分单位的防鼠防蝇设施还需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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