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大冶大平耐火材料厂进行安全检查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16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3发布日期:2017-03-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大冶大平耐火材料厂进行安全检查

      2017年3月3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大冶大平耐火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现在在用的1台压力容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现场在用的1台储气罐,并无见到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等手续;3、现场在用的1台叉车,未见操作人员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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