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十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2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3发布日期:2017-03-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十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十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十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YZGJZ2016122301

三、公示媒体及日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日期:2017年3月4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2月28日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景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张先生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69544

传真号码:0371-65969544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楼)

邮    编:450008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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