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44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权责事项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机制的通知》(郑政办〔2016〕12 号)要求,结合市供销社“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充分认识建立“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机制的意义
建立“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工作机制,是巩固“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成果,以制度和机制保障行政权责规范运行的重要措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行政权责事项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机制,进一步厘清了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标准,对于市供销社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实现权责运行监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保证“五个清单”全面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政务服务网顺畅运行,促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也至关重要。
二、分工负责,加强监管
市供销社成立政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全市供销社“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及深化工作,市供销社相关业务处室按照“五单一网”权力运行流程图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完善权责事项入网运行相关内容和程序,建立各类权责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健全内部的行政权责运行监管机制和工作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履职尽责实行痕迹化管理。
(一)政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刘五一 市供销社主任
副 组长: 宫建国 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贾耀刚 市供销社副主任
丁庆彪 市供销社副主任
常建青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杨燕青 市供销社副主任
苏现民 市供销社副主任
赵文生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李国书 市供销社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
成 员: 邓德邻 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吕春芳 市供销社组织人事处处长
宋朝锋 市供销社财务审计处处长
惠立涛 市供销社发展规划处处长
张俊敏 市供销社县区工作处处长
朱慧昭 市供销社稳定工作处处长
田晓东 市供销社企业工作处处长
缪 东 市供销社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
陈 兵 市供销社总经济师
万叶红 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由贾耀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供销社“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邓德邻兼任副主任,负责督导、联络、协调工作,
(二)责任分工
市供销社办公室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依据权限具体承担对行政权责事项入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主要联系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数字办。
市供销社组织人事处依据权限和清单岗位职责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联系市编办、市法制局。
市供销社稳定工作处依据权限和清单岗位职责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的办理工作,主要联系市信访局。
市供销社企业工作处依据权限和清单岗位职责具体承担权责清单办理工作,主要联系市国资委、市安监局。
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依据权限和清单岗位职责具体承担对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管理,主要联系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市供销社监察室依据权限对“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及深化工作进行监督问责,对不依法规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责任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部门及个人的责任,主要联系市纪委、市监察局。
其他处室按照市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依据“五单一网”权力运行流程图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应清单运行的办理监管工作,联系对接相应主管部门。
(三)监管内容
行政权责事项运行监督管理内容包括行政权责事项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的行政行为以及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内容。
三、坚持原则、公开透明
(一)职责明晰原则。市供销社所属相关单位和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按照“五单一网”权力运行流程图职责分工,履行对行政权责事项运行的监管责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行政权责清单确认登记的行政权责事项名称、编号、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流程、承诺办理时限等行使权力,履行责任。
(二)统筹协调原则。在市供销社政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部门监管联动,畅通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监管合力和社会联动反应能力,形成部门负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权责运行监管格局。相关业务处室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权责的履行。
(三)动态调整原则。行政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或职能调整、经济发展决策情况,对已公布清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并公布于众。
(四)创新方式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对行政权责事项运行的监管,积极与市数字办沟通,运用云技术、大数据、智能化等网络监管技术,推进应用动态化随机抽查方式,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
四、注重实效、强化监督
(一)强化学习、主动公开。市供销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将“清单”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纳入学习培训计划,部门主管领导、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面熟知、掌握本部门行政权责具体内容,市供销社政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单位、处室的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检查,12 月份将对“清单”内容进行理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成绩。市供销社办公室要加强对市供销社网站的管理、整合,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完成市供销社网站与市政府政务网络体系的对接工作,及时公开、更新“清单”的名称、依据、运行流程及对应的责任等内容,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事中事后配套监管机制。机关各相关处室要
针对“清单”中所涉及的各自行政权责,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监管责任、监管职能,做到无缝衔接、责任界限清晰。
(三)严格责任追究。在行政权力行使中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工作失职渎职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法》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要载入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