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3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7〕22号 | 成文日期:2017-03-06 | 发布日期:2017-03-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6日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及整治,全力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区开展老年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前期区查违办排查出28处无规划、建设、养老等相关合法手续的老年公寓作为重点。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全区安全管理“一岗双责”、“三个必须”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管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老年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全区老年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胡新生 区正县级干部、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国栋 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王 琳 区民政局局长
李庆虎 二七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帖 雷 区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李民凡 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成 辉 二七食药分局副局长
许 群 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陈艺莉 二七规划分局副局长
霍东红 马寨镇副镇长
乔 林 侯寨乡副乡长
宋红雨 樱桃沟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健 金水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成员
郭永志 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李 凡 五里堡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梅 涛 福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闯 建中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娄成亮 蜜蜂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科 铭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运海 一马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李燕阁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陈永超 德化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何 华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
雷广伟 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海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唐桂琴 京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杰 人和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区查违办、嵩山路公安分局、大学路公安分局、洁云路公安分局、解放路公安分局、马寨镇公安分局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 “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多方面措施集中进行整治,不留死角,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老年公寓人员宿舍、活动用房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做好防火、触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雷击、燃气泄露等事故防范的应急预案;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是否针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等内容。
责任单位:二七消防大队、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二)消除在建老年公寓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三)消除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对辖区内老年公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无证经营养老机构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性质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杜绝服务机构带病运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区国土资源局、二七规划分局、区查违办
(四)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老年公寓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问题电梯”进行评估建档,逐一评估安全风险,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
责任单位:区工商管理和质监监督局
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深入开展老年公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根据本方案内容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各单位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民政、安监、公安消防、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属地,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的原则,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和监控措施,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区安委办将联合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年公寓,将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于3月8日前将老年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民政、安监、公安消防、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属地每周四要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治理情况,3月20日前将28处老年公寓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并报整改情况,3月底前要将全区老年公寓排查整治完毕。
联 系 人:姚 波
联系电话:86177556
电子邮箱:eqqawhbgs@126.com
附件:
1、二七区村庄(社区)在建、已建老年公寓排查表
2、二七区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