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索 引 号:005283492/2017-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上政文〔2017〕22号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6发布日期:2017-03-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水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美丽中国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我区水质差、流量小、水源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质改善目标,现就打赢我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和《郑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郑政办文〔2016〕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郑政文〔2017〕32号),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流域“水质、水量、水管理”等关键问题为导向,以确保水质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攻坚重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上街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各方责任

    镇办组织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水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完善考评机制;镇办依法对本地水环境质量负责,统筹实施攻坚战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坚持目标导向,实施系统治理

    以提前1年完成市定“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为着力点,重点保护“好水”,改善“差水”;通过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畜禽养殖整治、农业面源治理、生态补水、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创新机制,健全工作制度

    转变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成立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领导小组,建立上下游政府之间联合治污的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权责明晰、奖优罚劣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跨行政区域、跨政府部门、跨行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合力。

    坚持依法治污,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对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保、公安、监察、司法等多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五)坚持全民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完善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全区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市控1个责任目标断面达到目标要求(详见附表1)。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及垃圾清理工作。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详见附表2)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2018年,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市控1个责任目标断面稳定达标。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2019年,市控1个责任目标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全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在完成水攻坚战任务的同时,完成《河南省碧水工程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目标要求。

    四、攻坚重点

    (一)实施地表水污染综合治理

    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等所有污染因子(全因子)稳定达标排放。到2019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对全区内河流沿岸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并实施截污纳管,2017年底前,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均施行雨污分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整治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九大重点污染行业,工业企业外排废水要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 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强其他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储存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环境流量调度机制,建设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优化主要闸坝联合调度机制;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节约保护水资源。2019年底,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比完成市定任务目标。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结合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以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工作,采取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源等措施,全面消除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

    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分级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和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拆除、关闭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维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的标志标识。开展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建设,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雨污分流工作,建立并落实区域内雨污分流管网的管理机制。监控地下水质量变化,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预防水污染事件

    强化各镇办水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水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涉水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治理主体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应对,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防范、控制、排除水污染隐患,确保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不发生因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次生的跨界水污染和重特大突发水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镇办要切实担负起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将水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高效有力的领导机构,成立专业独立的办公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强力推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协调解决流域内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议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季度工作总结,每年向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流域内水环境治理情况,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

    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配合郑州市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区发改委负责牵头编制实施城镇污水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推动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区工信委负责推动实施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改造退出工作和落后产能的淘汰;区城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置项目的建设的监管,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区农委负责制定农村污水、垃圾以及农业面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制定节水调水方案,组织实施生态调水工程,建立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完善河流闸坝联合调度相关办法,负责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方案,指导各地完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与调整以及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户的污染治理工作;区南水北调办负责建设保护区标识、标志和隔离防护工程,强化水质实时动态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合郑州市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岸违法项目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坚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分工合作、权责明晰”的工作原则。以统一监测体系、统一水量调配、统一信息共享为基础,以统一规范治理和统一环境监管为重点,以统一应急预警和统一联动执法为手段,以加强督导、定期会商、完善督查评估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公众监督为保障,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在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七统一”的工作制度,打破行政区界限,形成治水合力,预防和解决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完善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理程序,建立跨界水污染事故联合检查、联合处理、联合督察督办机制。

    严格奖惩,严肃追责

    区政府对各镇办、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区政府将约谈当地政府或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强化跟踪问效和责任倒查,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移交组织、监察部门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区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各有关区直部门要积极申请中央和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支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各类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并做好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资金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宣传引导,全民参与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对每月建成区内河流水质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区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区水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宣扬先进、曝光落后;区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要在主要媒体上及时发布水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把宣传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总结和保障。加强公众监督,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到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17年地表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

        2.郑州市上街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单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2017年地表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

断面序号河流名称监测断面责任单位2017年目标值(㎎/L)

化学需氧量氨氮其他备注

13枯河上街区入荥阳处上街区405-

汜水河口子荥阳市301.5IV














附件2


郑州市上街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单

序号名称级别整治要求备注

8上街区井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市级落实《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年)》整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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