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牟食药监〔2017〕14号 | 成文日期:2017-03-06 | 发布日期:2017-03-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二、工作范围
全县各旅游景区及景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农家乐经营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经营地址、许可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行为。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要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持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坚决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
(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禽(畜)肉及其制品,酱油、醋等食品的购进、验收、登记情况。严查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等假冒伪劣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食品加工场所及人员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加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腐设施是否完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卫生是否良好。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
(四)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粗加工是否按照“一择二洗三切”程序进行;食品热加工温度是否达到要求;凉菜加工是否达到“五专”(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要求;有无加工感官异常、来源不明的食品;成品与半成品及原料是否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措施是否到位;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
(五)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是否满足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餐饮具是否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按保洁要求进行保洁。
(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符合“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是否进行公示,是否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
(七)食品经营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
(八)应急保障工作。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旅游旺季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保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3月至4月)。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同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台账,掌握旅游旺季景区食品经营服务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治理(5月至11月)。各基层监管所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在旅游旺季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餐饮加工制作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景区酒店、饭店、农家乐等食品经营单位出现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提高(12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对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确保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各基层监管所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我县全域旅游的发展,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摸清底数、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稳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基层监管所要根据旅游景区实际情况,结合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服务具有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食品的集中整治,强化景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的规范经营,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基层监管所要加强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和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信用档案,掌握季节性食品经营服务单位歇业和开业情况,要畅通信息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游客的举报投诉。
(四)各基层监督管理所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科。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