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92/2017-000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孟发〔2017〕3号 | 成文日期:2017-03-06 | 发布日期:2017-03-06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2016年,全镇广大妇女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推动大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家庭。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镇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大孟经济跨越发展中,经研究,决定授予马志娟等68名同志“好媳妇”荣誉称号、雍秀枝等 67 名同志“好婆婆”荣誉称号、王俊丽等 64 名同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衡小艳等40名同志“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贺中琴等8名同志“新型城镇化建设女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全镇广大妇女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家庭美德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建功立业,为推进“全域城镇化、全域旅游”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牟县大孟镇委员会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