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 索引号:005253963/2017-001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06
  • 发布日期:2017-03-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努力开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1.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制定出台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及项目综合考评办法,做好生态农业建设的政策宣传、培训指导、项目督导、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水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县(市)农委

      2.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指导各县(市)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花卉苗木生态园、生态景观果园、蔬菜标准园、牧草种植基地,2017年新发展苗木、花卉、林果、蔬菜、牧草等13.38万亩。在西部山区丘陵区域,新发展核桃、石榴等特色林果2万亩。

      牵头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发展计划处、园艺工作站,有关县(市)农委

      3.实施都市湿地农业建设。推进成片鱼塘改造湿地公园和生态种养工程,2017年完成面积1.1万亩,其中,湿地公园0.6万亩,推广种养游结合0.5万亩。打造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积极发展现代休闲渔业。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加强黄河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牵头单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水产管理办公室、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发展计划处、水产技术推广站、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4.推进土壤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快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168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0%以上。完成郑州市农田智能监测与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整县推进登封市、中牟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

      责任单位: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二、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5.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制定出台农业产业项目综合考评办法。做好产业发展的政策宣传、培训指导、项目督导、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6.推进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完成第二批72个6万亩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启动第三批6万亩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7.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全面完成2015年“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好郑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化“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创建2-3个蔬菜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牵头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园艺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8.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集群。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领军作用强的骨干型龙头企业。继续培育壮大种养加工、农业流通、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涉农服务等5大类农业产业化集群。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集群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2017年,新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0家,农业产业化集群总数达到30个。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9.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参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星级示范企业、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创建。继续开展“走进乡村 寻梦田园”系列宣传活动,推介5条精品主题线路。2017年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达到60家,全市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35亿元,接待人次超过3200万。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0.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互联网 地理信息”服务体系,2017年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10个,建成3个“互联网 精准农业”示范园。大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网上交易。完成新密、中牟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程。

      牵头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发展计划处、农业信息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探索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的培训。

      责任单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2.抓好农业生产管理。继续抓好农作物生产运行监测及农情信息调度工作。开展优质品种种植、绿色高产农田技术推广。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一喷三防补贴等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农业技术推广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3.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2.4万亩。

      责任单位: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农开办)

      三、强化开放创新驱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14.完善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立完善设施蔬菜、葡萄(草莓)、石榴(桃)、樱桃、西甜瓜、花卉、水产、农业生态湿地等8个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责任单位:开放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农林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有关县(市、区)农委

      15.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审定农作物新品种1-2个,参加国家、省级区域试验新品系6个,引进、筛选适宜郑州都市农业的果树、花卉新品种10个,推广都市农业新技术6项;引进蔬菜优良品种达到100个,选育蔬菜新品系不低于6个,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5项;继续办好黄淮海玉米新品种地展博览会、中原地展蔬菜良种科技博览会和中国(郑州)设施农业博览会。

      牵头单位:开放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农林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种子管理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6.推进农业创意创新发展。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龙头企业、合作社、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协会组织等合作,培育建立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果树、设施蔬菜、阳台园艺、花卉苗木创新综合体。

      牵头单位:开放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蔬菜研究所、农林科学研究所,有关县(市、区)农委

      17.强化农业技术服务。开展标准化区域中心站建设,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的工作机制和“专家 农技人员 科技示范户 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继续实施“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服务行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和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开放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有关县(市、区)农委

      18.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提升作业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5%以上,小麦机收率、机播率稳定在97%以上,玉米机收率达到8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做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等工作。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机械管理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有关县(市、区)农委(农机局)

      19.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内外农业行业龙头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加强农业先进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做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的参会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发展计划处、科技教育处、农林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有关县(市、区)农委

      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抓好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建设,2017年实施18个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启动5-10个新建项目。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2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模式,实施1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示范工程;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2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完成8个特色村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试点项目。探索采用PPP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开展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23.排查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配合市直有关单位调查以农村生活垃圾、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清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4.健全基层监管体系。指导四个开发区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落实监管经费,加强乡镇监管体系建设,加快追溯网点建设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金水、惠济、登封、新密、新郑开展好农产品检测试验室双认证工作,提高检测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2017年登封、新郑、新密和惠济区完成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材料报送,中牟、荥阳完成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材料的报送。试行合格证准出制度,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监测监管,巩固“郑州模式”。2017年检测蔬菜130万批次、水果15万批次、水产品2万批次、原(杂)粮、干菜(果)6万批次、茶叶5万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6.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强化农忙季节农资打假,对全市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执法检查。加强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和渔政执法。继续创建农业执法示范窗口。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农业执法大队、水产管理办公室、水产技术推广站、植保检测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7.发展绿色品牌农业。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继续支持“三品一标”认证,推广农产品包装标识,提高农产品品质、品相、品牌。扶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支持培育原产地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做好全国首届农业品牌大会的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发展计划处,有关县(市、区)农委

      28.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试点建设。在全市选取1-2个县(市)区开展农业投入品追溯体系试点建设。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密码技术等,由软件系统、硬件设备、二维码数据库管理系统、监管查询终端搭建综合性监管平台,逐步实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农业执法平台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农业执法大队,有关县(市、区)农委

      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激活内生发展动力

      29.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各县市成立县、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站),鼓励县(市、区)开展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探索研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具体办法。持续抓好五县(市)股改试点工作。做好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新密市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3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五县市在5月底前将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在8月底前完成自验,9月份市确权办组织人员对县市确权成果验收。各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土地确权并将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完成自验,11月份市确权办组织人员对各区确权成果验收。

      责任单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确权办、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各县(市、区)确权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农委

      31.发挥农业担保作用。创新抵押担保产品,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和企业转贷基金,探索政府、担保公司、银行三位一体支持农业的途径,盘活农村农业资产,落实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应急周转基金等相关政府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财务处、郑州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有关县(市、区)农委

      32.设立现代农业投资发展产业基金。启动郑州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产业基金,财政出资1亿元,社会资本募集1-3亿元,重点支持都市生态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责任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财务处、郑州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有关县(市、区)农委

      33.开展农业特色保险。以生态农业为重点,全面开展新的特色产品试点保险,2017年试点开展花卉苗木种植保险、农业设施保险、蔬菜种植保险、湿地农业保险、林果产品保险。

      牵头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财务处、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水产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34.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落实农民负担 “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收费审核制,畅通举报渠道,继续推动惠农政策落实。探索建立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处工作,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责任单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有关县(市、区)农委

      七、加强自身建设,保障“三农”健康发展

      35.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实施重点工作月报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例会,对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查,并定期编发督查通报。

      牵头单位: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处、编制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各有关处室(单位)

      36.开展重点工作督导。做好对各有关处室(单位)重点工作落实、项目推进的督导、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处、编制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各有关处室(单位)

      37.加强“三农”政策研究。发挥都市生态农业研究院和智库专家团队作用,加强对“三农”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为领导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做好2017年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研究室、各有关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农委

      3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预审机制,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完善竞争性选任干部机制,注重在农业发展的主战场上锻炼干部、发现干部、选用干部,进一步提高科级干部选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委系统职工能力素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责任单位: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处、编制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39.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严格按标准发展党员。持续抓好巡视反馈和整改清账行动。继续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和机关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十个不准”要求,抓好廉政教育。将资金使用、项目审批建设、选人用人纳入监督重点,严格执纪问责,强化问责效果。

      牵头单位: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处、纪委(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

      40.加强农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做好农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商都农网、《郑州农业》刊物、“12316”三农热线、农业手机报、微博微信等载体,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做好向省委农办、省农业厅、市委信息处、市政府信息处和市政府网站的信息上报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农业信息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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