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房管局“三举措”做好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 索引号:005266932/2017-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关键词:政务,工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06
  • 发布日期:2017-03-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房管局“三举措”做好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为加强全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区房管局采取三项举措,认真做好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制度。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动态管理机制,区房管局起草制定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区房管局指导办事处定期组织社区,以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实地查勘监控为主,以不发生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为原则,进行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办事处及时上报,由区房管局、办事处、社区人员到达现场察看,并协调处理。

    二、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为增强对全区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及处置能力,区房管局起草制定了《中原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中原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区房管局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区房屋安全应急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分别成立了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办事处辖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

    三、定期开展老旧建筑排查整治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老旧建筑使用状况,加强城市老旧建筑安全管理,区房管局定期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全区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城市老旧建筑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督促房屋产权人委托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依据出具的检测鉴定结论对房屋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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