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18/2017-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7 | 发布日期:2017-03-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几年,中牟县统计局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促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紧跟统计改革步伐,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提升乡镇级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抓组织,坚持统计机构标准化。以“有机构、有岗位、有人员、有资格、有台账、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的“八有” 建设为重点,统一发文成立镇级统计办公室,做到定岗定责、制度上墙、持证上岗,确保各项统计工作有人抓、有人会、有落实、有成效。
二是抓机制,坚持统计工作规范化。围绕“统计机构网络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调查法制化和基础统计规范化”要求,在“八化”方面狠下功夫,不断升级优化乡镇级统计机构运行管理,使各乡镇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三是抓保障,坚持队伍建设科学化。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定期召开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和专业人员会议,切实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多方式多频率加强与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沟通交流,充实统计队伍,加强统计人员配备。
四是抓创建,坚持工作成效具体化。明确各乡镇为规范化创建工作的主体,又担负辖区内的创建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发动、高效组织、积极创建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