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司文一主持召开二七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

索 引 号:005253269/2017-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二七区建设局关 键 词:重要会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8发布日期:2017-03-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领导司文一主持召开二七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

3月8日上午,区领导司文一在区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二七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区各镇办、樱桃沟管委会、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房屋征收办、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辖区各建筑工地施工企业代表参加了大会。

会上,区建设局负责人对我区2016年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作简要总结及2017年第一季度督导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紧抓“7个100%”不放松;二是正确执行“7个100%”扬尘治理措施要求;三是推行精细化施工;四是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全面、重点排查。

最后,区领导司文一通报了近期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处罚情况、停工情况,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辖区各建筑企业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7个100%”扬尘整治措施。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各建筑企业要加大工地扬尘治理整治力度,各镇、办、局委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遏制工地扬尘反弹。

三是落实“四个一律”。对未达到“7个100%”的企业一律处罚;凡被处罚的企业,一律上报政府信息系统进行公开公示;凡被处罚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启动“日处罚”制度;凡是建筑企业一年累计被处罚3次以上的,一律列入黑名单。

四是开展达标验收。由区各镇、办组织,区扬尘办参加,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逐个验收,对验收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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