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1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惠民工程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7 | 发布日期:2017-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优化便民服务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规范群众办证必需提交的材料。对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给予办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及时告知群众办理各类证件的时限,证件办结及时通知当事人或送达当事人。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及时将理由告知当事人。
三是全面公开有关服务事项,广泛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服务承诺等信息利用QQ群、微信、宣传页等平台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广泛深入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对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四是完善人口计生网上公共服务便民平台。高度重视计生信息化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及时跟进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确保生育证、流动人口管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服务项目的网上处理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