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7-000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3 | 发布日期:2017-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一”(一条观瞻性道路、一条精品化街道、一座时尚化社区、一个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任务,3月1日,在综合执法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松乐的统一指挥下,执法监察支队联合新港办事处,对薛店南街市场进行集中治理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薛店南街位于豫港大道与空港三路交叉口北100米道路东侧,距富士康约6公里,交通便利,毗邻港区农贸南市场,向东通往新港办事处纸坊庄,由于其便利的交通、贸易以及附近廉价的出租房,该区域内人流量大、餐饮场所、杂货商铺众多。每日该段道路人多车多,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该区域内居民的日常出行及公众安全,针对这一情况,支队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持续对该路段进行综合治理。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占道经营、突店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现象,以及违规使用、售卖炭炉、煤炉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商户,具体结合新港办事处力量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一是宣传引导,执法队员提前向商户、经营摊主告知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督促商户、经营摊主自行清理占道经营物品及违规广告。二是疏堵结合,引导流动商贩到划定的区域内进行经营,劝阻店主到店内经营,保障市民正常通行,对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未整改的,依法坚决进行处罚和取缔。三是对违规设置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必须拆除的,协调专业人员进行拆除作业。四是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炭炉、煤炉、煤炭的餐饮饭店及商户。五是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整治行动中做到有礼有节、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不仅口头劝导,而且身体力行,亲自帮助他们进行摊位规范,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使违规人员受感化,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
通过此次治理行动,支队累计清理突店经营50余处、流动商贩40余处,查处违规餐饮场所10处,现场销毁煤炉3个、暂扣煤炭25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