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0648/2017-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9 | 发布日期:2017-03-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郑价公[2017]3号)的精神,我区从2017年3月1日起将按该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具体如下:
1、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标准为10元/本;
3、收费优惠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按件收取,登记申请人需在领证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纳相关费用,凭开具的“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登记受理凭证和身份证件等领证材料到领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收费窗口仅支持银联借记卡(不支持信用卡)支付,确需要现金支付的,由申请人凭收费窗口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窗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