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42/2017-0003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个体工商户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9 | 发布日期:2017-03-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高村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高村工商质监所立足本职,积极引导、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该所充分发挥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大力支持指导有条件的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该所在服务大厅建立咨询服务通道,主动帮助合作社申办者填写和规范各类使用证明材料,为合作社登记创立良好环境。
该所结合全系统开展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这一有效载体,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主动提供给辖区农行、农商银行、农业、财政、税务、乡政府等部门,以使他们获得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积极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和正确使用商标,增强特色产品的品牌竞争力。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帮助农民合作社树立品形象,提高其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合作社发展后劲。指定专人跟踪负责,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果,有效促进了辖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高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60户,成员出资总额达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