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8号地安置区供配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2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9发布日期:2017-03-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8号地安置区供配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GJZ20170308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8号地安置区供配电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南区8号地安置区。

2.2规模:本次招标为郑州航空港区南区8号地安置区供配电施工工程。

2.3招标范围:南区8号地安置区供配电施工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工期60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合同估算价:约1140万元人民币。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誉的电力设施施工企业;

2、具备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查验原件);

3、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额(2014-2016年,如2016年尚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在6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查验财务审计报告及营业执照原件);

4、近五年做过单项目合同额2000万及以上的配电类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1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需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查验资格证书原件、社保缴纳证明、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6、拟派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且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查验资格证书原件、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7、鉴于港区配套设施薄弱,电力负荷紧张,供应商必须具备协调足够负荷的能力,保证项目通电工期。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3月 9 日至 2017 年3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并缴纳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及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565611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69544

邮箱:jdgjzb@163.com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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