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03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0 | 发布日期:2017-03-1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张仲景大药房总部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张仲景大药房总部及配送中心建设项 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物流园区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 22230 万元,在商都物流园区建设张仲景大 药房总部及配送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为两栋建筑,一栋建筑为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为 5 层建筑,由立体高架库、整件库、中药库和自动化拆零拣货区组成。另一栋建筑为综合办公楼,为 7 层(2F)建筑,由张仲景大药房采购部、商品部、财务部等 16 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及员工餐厅、培训中心、电商中心组成。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汽车尾气,食堂设置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经净化后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作用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市政污水管道近期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远期进入南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 噪声 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室内隔声等措施,同时,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厂区内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弃药品、废弃包材、废周转箱等、生活垃圾等,厂区内设置废弃药品及废弃包材存放区,经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退还供应商或交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废弃包材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措施可行。 | 20170310-20170316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