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18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0 | 发布日期:2017-03-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中心城区瓶装燃气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明电)《2017》7号要求,徐庄工商质监所集中开展瓶装燃气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同时,召开了全镇瓶装燃气市场主体专项会议,教育和引导瓶装燃气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规范的瓶装燃气配送体系,防止使用不合格瓶装燃气钢瓶和违规移动充气,违规倒气行为,要求瓶装燃气经营主体,统一客服号码,服务标准,统一质量,统一价格,统一标识,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利民便民,建立进销台账制度,对经营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有证瓶装燃气销售站点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瓶装燃气市场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