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17531360/2017-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0 | 发布日期:2017-03-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近日,三官庙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安监办、巡防队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行动组,对办事处辖区内的药店和诊所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行为;二是检查药店是否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经营;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药店和诊所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药品未按规定条件存放、不同批次中药饮片混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现场无法提供合法票据和供货方资质证明的及过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扣押等必要措施,后续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
此次检查,共检查药店、诊所20多家,在规范了全办事处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个体诊所及零售药店的安全管理,提高了药械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有力的保障了群众看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