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郑州市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这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第二批案例地区,同时列入案例地区的还有重庆市、长春市、龙岩市等3个地区。广州开发区、天津市、成都市、武汉市、汕头市等5个地区为第一批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
据了解,中欧区域政策对话合作机制自2006年启动以来,双方在政策对话交流、重大课题研究、人员能力建设和案例地区结对合作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随着合作的深入开展,双方拟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结对合作的案例地区,进一步开展中欧城市间的交流活动。
2015年10月,郑州市着手申报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以来,市发改委不断与国家发改委对接,积极汇报郑州市地理区位、交通物流、开放平台建设、投资环境等方面优势,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复函支持郑州市列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对接,积极做好与欧方结对城市的确定工作,进一步深化与欧盟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推进中欧区域政策合作以及“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