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郑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郑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支持对象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承担市级重大专项尚未结题的除外)。
    二、平台类型
    (一)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任务:能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中介、专利服务、创新培训、科技文献信息及科学数据共享等服务,提升创新创业综合体的科技综合服务能力。
    平台建设单位须是创新创业综合体的运营服务单位或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综合科技公共服务的单位。
    (二)产业园区综合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任务:能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中介、专利服务、创新培训、科技文献信息及科学数据共享等服务,提升产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园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等建设的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平台建设单位须为产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园等园区的运营服务单位或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综合科技公共服务的单位。
    (三)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任务:面向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提供共性技术研发、设计、检测、技术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提升园区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
    平台建设单位须为拥有专业技术、仪器设备、人才团队等优势资源的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平台基础条件:建设单位具有与提供服务相符的软硬件设施和制度。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具有一定的研发、设计能力。
    (二)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平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三)平台成熟度:目前平台应是正在建设或基本建成。本计划采取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非基建费用一定比例的后补助支持。
    (四)平台后续建设提升方案可行、内容详实,并具备预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 
    对不符合通知要求及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具有行政许可或市场准入等管理特征的服务行为。
    (二)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售前、售后服务行为。
    (三)单纯信息查询、检索、网站建设、政策咨询等服务行为。
    四、申报材料
    《郑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请表》、科技平台建设报告及其它附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二)从事相关服务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四)开展服务的相关材料。包含运行服务企业清单(服务企业名单,联系人、联系方式),1-2个典型服务案例;
    (五)近两年(2015-2016年)平台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服务机构近两年购置提供服务所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服务设施等投入资金额度及资金来源,并列出相关支出明细表;
    (六)仪器设备(软件)清单;
    (七)购置专业性仪器、设备、软件等非基建投入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八)平台服务章程(含平台服务承诺、服务制度、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复印件;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报送郑州市科技局。
    联系人:王优美
    材料发送邮箱:597252872@qq.com
    报送时间:2017年4月12日前
    报送地址:郑州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61662605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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