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17〕3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为市级竞赛。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跨行业(系统)、跨区域的全市性的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办,相关单位协办;其他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为市级二类竞赛,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或行业(系统)、县(市)区人社部门主办,相关单位承办。
  辖区内各类企业、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单位申报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竞赛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五)有满足竞赛条件的各类场地、设施、材料等;
  (六)有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服务网络,现场实时监控等必要设备;
  (七)有完善的应急保障系统和方案;
  (八)应为每位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三、拟设赛项
  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规定,郑州市研究决定设置45个影响面大、从业人数较多的职业(工种)进行征集(详见附件1)。市人社部门根据申报情况,从中遴选10个职业(工种),分别开展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如报名人数较多,且符合我市实际和国家关于取消行政许可等相关规定,申报单位也可另选其他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四、竞赛奖励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团体奖励。
  (一)竞赛获奖选手由竞赛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并颁发证书。
  (二)竞赛获奖选手纳入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库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和相关荣誉称号评选表彰。
  (三)参加市级竞赛决赛选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双合格的,按照规定核发国家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市级竞赛决赛前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竞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双合格的市级一类竞赛前五名、市级二类竞赛前三名的优胜选手,经市技师考评委员会审议后,可破格推荐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五)决赛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组队参赛单位,按职业技能竞赛分类颁发奖牌。
  五、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所需的工作经费和奖励宣传费用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预算予以支持。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二)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竞赛名称、目的、承办及协办单位、职业(工种)、竞赛内容、时间安排、竞赛地点、竞赛方式、表彰奖励等;
  (三)竞赛组织委员会及成员名单;
  (四)裁判委员会(技术专家)等组成情况及资格证明;
  (五)评分规则等技术性文件;
  (六)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及仲裁机制;
  (七)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情况;
  (八)经费预算和资金管理方案;
  (九)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签订的委托组织竞赛协议、决赛期间与公证部门签定的有关协议;
  (十)确保参赛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做到实事求是、内容详实,并于3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单位资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陈鑫    67992832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3001劳动管理办公室
  邮箱:laoguanban@163.com   附件:1.2017年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拟设赛项     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 拟设赛项.doc
              2.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郑州市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 申报表.doc                                                      郑州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